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项视察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加快城市更新改造 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原标题: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项视察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加快城市更新改造 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近日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组开展昆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项视察和《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视察检查组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并到市委党校调研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情况。昆明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创新创建工作方式,利用“党建+”“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打造各类示范创建品牌,推动创建工作向更多行业领域扩展,拓宽创建工作覆盖面,全市形成以点串线、以点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市政府将《条例》贯彻落实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街道、社区每个家庭、每位市民,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提高民生服务水平,擦亮“春城花都”品牌,全市包容和谐向善向上文明风尚日益形成。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做到深入实际、基层和群众。通过有效的视察检查找准问题、查清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办法措施,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要大力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实现昆明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的整体跃升。
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宝国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郭子贞、苏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汇报会。(记者 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