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高标准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圆满完成年度“规定动作”
本网讯 通讯员 瞿丽艳
2019年,昌宁县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保山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制定规则等“规定动作”,为推动全县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召开会议,统一思想
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我县紧锣密鼓筹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0月24日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于12月12日、17日、19日、25日、27日依次召开了依法治县办和四个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相关工作规则和相关文件,强调了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昌宁落地见效。
制发文件,明确任务
制发了委员会、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制定年度考核细则,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规则,有据可依
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对职能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依法治县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在下步工作中,昌宁县将进一步深化工作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抓好重点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