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
2021年4月26日上午,正值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全面分析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研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召出席会议,全省具有知识产权集中管辖权的昆明、红河、普洱、大理四个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业务庭庭长、法官和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领导、法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四家中级法院就2017年7月我省施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审判实践中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多元解纷、跨行政区划协作机制建设等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省高院知产庭法官就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发表意见。参会人员针对我省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比相对较大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分案、审理和裁判标准积极深入讨论,并统一了认识。
吕召副院长要求:一要加强沟通联系。发挥云南知识产权审判集中管辖优势,省高院和四家管辖中院要加强横向、纵向的沟通交流,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工作质效。二要推进调研活动。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三要重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的功能。四要凸显知识产权审判特色。立足云南省情,把握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努力推动云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再上台阶。
会议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知产庭 孙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