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初步形成声势
本网讯 通讯员 段继敏
为贯彻实施《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氛围,近日,保山市隆阳区委普法办牵头,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保山医专、保山学院共同联动,组织普法志愿者50余人,组成11支宣传小分队,以新媒体和“法律六进+N”为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区初步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活动以摆设宣传摊点、架设彩虹门标语、悬挂宣传布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环保购物袋等方式进行,同时开展法律进商场、进社区、进车站、进医院,向广大群众及商户开展“一对一”的宣传讲解。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及环保购物袋10000余份,通过普法志愿者的宣传讲解,真正做到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下一步,隆阳区、乡两级普法办及区直有关部门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宣传,积极开展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日常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小广播等平台,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以村(社区)为单元,做到《条例》进家入户,让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并严格遵守《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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