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保障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保障工作的要求,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法规〔2020〕287号 )(以下简称《通知》),全方位指导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保障工作。
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学法普法。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关注、持续学习“学习强国”APP、“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岭先锋网、云南机关党建网以及云南日报等媒体推送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法治新闻等宣传报道。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学法普法。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栏,并设立党中央部署、法律知识、法治动态等子栏目,分别加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的指示、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物资调度、复工复产支持政策,标语口号以及发展改革部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动态等。三是利用单位内部办公设备和场所学法普法。
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力度
一是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二是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监测预警。认真监测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的变动情况,强化分析预警。三是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办事“不见面”优势,不断优化“新冠肺炎防控专题”功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门、审批不见面、事项网上办”,有效防范人员聚集、窗口办理的风险。四是加强疫情防控法律制度建设。在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以及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扩大投资、稳外资、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服务等工作部署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制度体系。
依法稳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引导申请人采取适当方式提出复议申请,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期限,依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七条措施的通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坚定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依法防控疫情的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