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四部门印发在脱贫攻坚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意见强调加强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突出法律问题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省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力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近日,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扶贫办经商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全省。《意见》强调,要立足云南脱贫攻坚实际,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加强全省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突出法律问题,为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五部分,其中主要任务中就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指出,实施乡村法治人才培养工程和法治宣传设施建设工程,要发挥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用,大力培养一批懂法律、善普法、能引领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中心户”等农村普法人才,持续加强基层农村普法人才队伍力量;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新时代乡镇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乡村少年宫建设;结合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书屋、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场所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规范化。
主要任务还就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平安乡村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将公共法律服务重心向基层和农村倾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平台在全省村居全覆盖。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主动对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化“万人进千村帮万户”公共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依法管理,提高贫困地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增强必胜信心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