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对普洱市开展“回头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14日进驻普洱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1月14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洱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思茅区召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普洱市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步统筹安排专项督察。
督察组强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普洱市,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一次实践过程,也是一次宣讲过程。这次“回头看”主要督察普洱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市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区)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普洱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普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检验,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配合好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正视问题,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按时高质量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努力把普洱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中的最美丽州市。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0天。进驻期间(2019年11月14日-11月2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9-2888484,专门邮政信箱:普洱市A308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胡晓蓉)